因為小豬肚子痛得厲害,星期五一早就送進急診室,為了讓爸媽能休息一下,今天換我當“妹妹的守護者”。照理說,被關在醫院是練好『天觀雙俠』【卷四】的最好時機,可是龜毛的我實在不願意把私人物品帶入病菌集散中心,只好買來“食之有味,棄之又不可惜”的『壹週刊』打發時間。
許久不問世事的我,翻完『壹週刊』才驚覺陳冠希的自拍風波已掀起了多大的巨浪。我承認副刊中描述某位女星翻雲覆雨之姿的文字本身已引起我無限遐思,眾人相互流通的照片想必更是令人更加血脈噴張。
小女子我非道貌岸然之徒,超寫實的情色畫面向來是十分對我胃口,頗能歡愉大腦內的快樂中樞。但我深以為,在窺視他人隱私這件事上,任人都應該要好好自持。身體的私密處不容被視覺侵犯本是道德倫理的最基本條件,思想的隱私被人傳閱本身已足以對當事人造成莫大的傷害——有多麼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廣播,就應有多大的智慧去拒絕八卦事件的炒作。
就我個人而言,收藏性愛影帶雖屬較為偏態的嗜好,卻非嚴重的反道德案例,但擅自將錄影內容流傳於外的始作俑者才是本事件的真正罪人,至於將照片加以轉錄進而傳播出去的他者也被本人歸類於幫兇之流。
2 則留言:
妳不覺得我們的社會已經病態很久了嗎? 而且常常將很多事情攪在一起討論, 到最後根本搞不清楚是非對錯也模糊了焦點.
小偷沒有被繩之以法, 幫兇更是逍遙法外, 被搶的人反而被社會大眾和有利可圖的娛樂媒體拿來過度消費... 整個事件, 到底是誰得到了好處?
我也深以為具社會責任的新聞媒體應該花心力監督政府緝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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