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7日

Never say ever!

距離上回某人在羅根機場噴著淚對我說:『等妳回台灣,我們再也不要分開了』的那一天剛好整整一年。

我還記得我那天感動到哭的不能自己,一個人在機場待了兩三個小時,靜靜地去回憶他曾經對我付出的一切,並仔細地反省自己任性的種種過往,暗自下定決心回台以後定要當個更體貼的另一半,別再讓他得費神忍受我的幼稚。

只是,蜜月期似乎不到兩個禮拜……。

曾經以為,沒有他我就再也感受不到快樂了;所幸,這只是每個失戀的人都會有的錯覺。在他之後,有更多人走進我的生命,讓我看到這個世界的美好。而他也只是教會我本來就應該要學會的事情—成為一個能夠靠自己的力量感受到生命意義的人。

在我跌跌撞撞學著"走路"的這段期間有不少貴人各自用他們的方式給我打氣。他們的付出轉淡了我對追求愛情的絕望,目前的後遺症大概就只剩下對於承諾的高度懷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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